龍巖市龍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培訓準操項目
最后,小編提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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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崗人員培訓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